王林超,专职律师,毕业于浙江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浙江温岭人。2012年参加工作至今,办理过各类委托案件。业务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并具有较强理论功底。被多家公司聘为常年法律... 详细>>
律师姓名:王林超律师
手机号码:13656796411
执业证号:13310201710785198
执业律所:浙江英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5号,天时大厦17A-02室
还款协议书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借款人于___年__月__日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元,借款合同号_________,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规定借款于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收,借款人、保证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截止到___年___月___日借款人尚欠本金___元,利息 ___元,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具体还款事项如下:
借款人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归还贷款人本金__及利息;借款人于___年 ___月___日前归还贷款人本金___元及利息(可按具体协商的分期时间付款)。
2、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还款日期届满后二年。
3、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及有关事项仍按原借款合同规定执行。
4、借款人、保证人先于协议规定时间偿还贷款全部本息,本协议终止。
5、借款人、保证人如有一次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按期归还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利对借款人、保证人一次性对全部借款本息进行追偿。
6、本协议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它约定事项:
8、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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