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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超律师 王林超,专职律师,毕业于浙江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浙江温岭人。2012年参加工作至今,办理过各类委托案件。业务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并具有较强理论功底。被多家公司聘为常年法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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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林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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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1020171078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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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预期根本违约的法律规定

经济生活中合同违约是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形,而合同违约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分为:根本违约和部分违约,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大家对这些违约类型都不太清楚,那么预期根本违约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预期根本违约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具体做法有:

(1)返还原物;

(2)受领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同时返还自受领之日起的利息;

(3)受领标的物有孳息的,也应一并返还;

(4)应返还的原物因毁损丢失或其它事由不能返还的,应按物的价值予以返还。

二、根本违约的种类

1.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2.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3.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4.先期违约场合的根本违约。

三、过失相抵和双方违约区别

第一,过失 相抵的适用范围“不限侵权行为及债务不履行,而及于其他依法律之规定所发生的损害赔偿而双方违约仅适用于债务不履行领域,毫无疑问。

第二,受害方对 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失的,均由过失相抵制度解决。中国《合同法》中,双方违约仅适用于双方都违反合同,即只适用于损害发生的情形,对受害人对损害扩大的责任则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另行调整。

第三,过失相抵是双方互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的责任抵消,而双方违约的责任承担并不限于损害赔偿,还包括了强制实际履行等其他责任方式的分担。

第四,在过失相抵的场合,双方的过错行为是肇致受害一方的共同原因,而在双方违约的场合,通常是双方各自的违约行为致对方 损害的单独原因。

尽管我国对于预期根本违约有所规定,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如果遇到对方预期根本违约的,首先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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