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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超律师 王林超,专职律师,毕业于浙江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浙江温岭人。2012年参加工作至今,办理过各类委托案件。业务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并具有较强理论功底。被多家公司聘为常年法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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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林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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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

我们知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是肇事者为逃避法律制裁,从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的话,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逃逸。而我国对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处罚是比较严重的。而在作出处罚之前还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那么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怎么认定呢?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怎么认定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尚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后果是怎样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

实践中,有的人径直认为只要肇事者离开了事故现场,那么就一定构成交通事故逃逸,但其实这样的认识并不准确,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只有是在惧怕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行为,才能构成法律上面的逃逸行为,那么之后对逃逸者从重处罚也才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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